“春天里”的經濟學——關于汪峰和旭日陽剛的爭論
音樂是表達感情的一種強大武器,流瀉的旋律,跳動的音符,華麗亦或平淡的歌詞……歌者的目的是抒發(fā)內心的情感引起大家的共鳴。自己的音樂能被大家傳唱是作為一個音樂人的驕傲與成就,因此娛樂圈里出現了越來越多的翻唱,也有越來越多的人因為翻唱或者被翻唱而走紅。所以若是遵守規(guī)則,翻唱本身其實是一件利人利己的好事。但前不久卻發(fā)生了鬧得沸沸揚揚的《春天里》禁唱事件。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這背后又有著怎樣的利益糾紛呢?
事件的回顧
2010年下半年,王旭和劉剛組成的旭日陽剛組合憑翻唱汪峰創(chuàng)作的《春天里》爆紅。其實旭日陽剛的走紅純屬偶然:某一天,這兩個人在劉剛的宿舍聚會,喝了點兒酒之后,愛好音樂的他們光著膀子唱起了汪峰的歌曲《春天里》。他們的朋友就偶然地把這段視頻錄了下來并放到了網上。誰成想,唱歌的視頻在網上引起了廣大觀眾的共鳴,點擊超過千萬次,旭日陽剛迅速在全國走紅。原創(chuàng)者汪峰看到視頻后也被打動,于是在2010年11月的怒放搖滾英雄演唱會上海站演出中,邀請旭日陽剛同臺演唱《春天里》。之后,央視邀請他們參加《星光大道》的比賽。經過激烈的競爭,旭日陽剛成為央視《星光大道》月冠軍。接下來在《我要上春晚》的節(jié)目中,他們被億萬觀眾投票選出參加兔年春晚晚會,成為觀眾最喜愛的草根歌手。春晚過后,旭日陽剛名氣一路飆升,由此帶來的最直接效應就是商演不斷,身價水漲船高。然而就在他們的明星夢開始起程之際,卻遭遇了一盆冷水———《春天里》原唱、著名搖滾歌手汪峰明確告知他們:今后不能再以任何形式演唱《春天里》。網友們知道后,大罵汪峰,并說了很多對汪峰不利的言語。2月11日,汪峰在博客上寫下名為《關于<春天里>不得不說的故事》,全文長達5000字,詳細講述了與旭日陽剛組合“結緣”到“結怨”的始末。此次事件引起了很大的轟動,網民們也形成了兩大陣營。一方支持汪峰,用了各種各樣的比喻來說明汪峰維護知識產權合情合理,而旭日陽剛則是在利用自己草根的身份“耍流氓”。另一方反對汪峰的網友稱他是因為看到旭日陽剛紅了,心里不平衡。其實翻唱就是農民工歌手的出路,汪峰這么做未免太不近人情了。兩方從道德和法律的角度進行了一番激烈的唇槍舌劍,引起全國人民的關注,許多名人也參加了評論。過了不久,旭日陽剛在微博上向汪峰道歉,其經紀人表示尊重汪峰的想法,今后不再演唱《春天里》。而后許多網友和一些音樂人都表示要免費為旭日陽剛寫歌,據說,新歌正在篩選中。
經濟學分析
風浪過后,仔細研究兩大陣營的爭論以及汪峰的霸氣和旭日陽剛的謙卑,我們發(fā)現他們大都是從道德和法律方面來爭論《春天里》演唱的是與非。在法律的層面上,汪峰是有理的,這是毋庸諱言的。從道德層面上,同情農民工是眾人支持旭日陽剛的樸實想法。盡管也有人表示,汪峰炒作,但是,從汪峰倔強的聲明中又看不出炒作的痕跡。事實上,筆者認為從經濟學的角度研究這一事件,能說明汪峰的有理其實并沒有多大意義,而旭日陽剛的謙卑卻也沒有看清楚自己的價值。因為,在演唱業(yè)這個經濟活動中,有“市場”比“有理”更有經濟意義!
商品社會講究的是成本與收益。眾所周知,歌曲是比較特殊的一種商品。一首歌的成本是很低的,而收益卻是不確定的。首先,歌曲取決于其本身的質量;其次,歌曲取決于市場的大小;最后,歌曲才取決于其版權的歸屬。此次事件,商品就是汪峰的《春天里》,質量大家有目共睹,但真正有市場的是旭日陽剛。汪峰不是沒唱過《春天里》,但是記住這首歌的人卻不是很多。筆者做過一個小范圍的調查,在旭日陽剛演唱這首歌之前,幾乎沒有人知道這首歌。普通人聽歌不會注意研究和分析你的唱功優(yōu)劣,而更在意你是否能唱出他們心中的感覺和是否能引起強烈的共鳴。旭日陽剛以草根的身份,用滄桑有力的聲音唱:“如果有一天我老無所依請把我埋在這春天里?!背隽饲f民眾的心聲,所以大家都喜歡聽旭日陽剛唱這首歌。
我們現在畫出《春天里》的供求曲線(L1是供給線,L2、L3、L4是需求線)。旭日陽剛將這首歌唱紅之后,將需求曲線從L2拉至L3,從而大大提高了收益(面積即表示收益)。但由于此時旭日陽剛并沒有給汪峰版稅,所以這部分收益汪峰并沒有獲得。故汪峰在看到旭日陽剛在唱自己辛苦創(chuàng)作的歌并獲得巨額收益后,認為他們侵犯了自己的版權。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于是禁止旭日陽剛唱《春天里》。歌曲不同于其它商品,即使你為此歌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如果沒有市場,你的收益非常有限。你可以維護你的版權,但沒有人喜歡,你的版權收益為零。君不見歌手在不紅的時候,都喜歡大家隨便翻唱自己的歌。有的歌手為了出名,甚至把歌曲放到網上,讓人免費聽。為什么?不是為了版權,而是為了市場,歌曲的市場大于版權。按照經濟學的思維,汪峰應該繼續(xù)讓他們唱《春天里》,只不過合情合理又合法的方式應該是討論這部分的收益應該怎樣分配的問題。而汪峰卻又不聰明地來了個禁唱,將需求曲線拉回L2甚至更低,弄了個“兩敗俱傷”的結局。
其實“旭日陽剛有市場”這一點汪峰并非沒有意識到。他之所以依然禁唱,大概是因為他不明白在歌曲市場上,更重要的是:先有市場,版權才有價值。因為我們知道每個歌手都有非常多的歌,但真正深入人心、引起眾人共鳴的卻寥寥無幾,所以建立一個市場是很困難的。此次雖然擁有《春天里》版權的汪峰站在有理的位置,但因為其沒有市場,毫無疑問的成了此次事件的輸家。
挺汪派網民們舉出了很多例子,把《春天里》比作車、孩子、西瓜等等看似有理,其實十分不妥。因為歌曲具有共享性———我唱了你還可以唱,大家都可以唱,唱的人越多,聽的人越多就越掙錢。所以汪峰最明智的做法應該是與旭日陽剛合作,先“擴大市場”即支持他們唱,把歌唱到最火,需求曲線一直上升直至L4甚至更高,然后再收取版稅(即對收益進行分配)以及獨享歌曲的衍生品(如彩鈴等)。這樣一來,汪峰借助旭日陽剛的市場一方面掙到了錢,另一方面也擴展了自己的影響力,這才是雙贏的策略。國內外很多歌手也都是這么做的。
因此從經濟學的角度進行更細致的剖析后,我們發(fā)現汪峰的確是很糊涂,為了“生氣”,忘記了歌曲的價值是“先市場,后版權”這個道理。由于沒有和旭日陽剛做交易,最后把自己送進“名利兩空”的死胡同。自汪峰禁唱,我們就很少再在電視上聽到這首歌了,時至今日《春天里》這陣流行風的確已經刮過去了。